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5.5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7-29 17:16 点击次数:201(原标题: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5.5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罚款 5.5 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规行为。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5万5仟元整(¥55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